法律分析:董事会表决为人头主义。当有董事无法参加董事会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参加和表决。董事会决议一般为董事会成员过半签字同意才可以通过。所以,董事会决议的生效,要看董事会成员有几个,过半通过即为表决通过。
董事会会议监事列席会议,但董事会决议只要全体董事签字。股东会决议上应由全体股东签字,法定代表人不是股东不用签,监事是股东需要签字。回答你的补充问题:看到你的补充提问,如果不完全一样,很好区分:董事召开的是董事会,形成董事会决议;股东召开的是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如果完全一样的话,那要看会议决策的事项,一般公司章程中有具体的规定:什么事有股东会决议,什么事有董事会决定。这些知识建议你学习一下《公司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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