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报费用没有统一的规定,具体以报社规定为准。
注销公司的基本程序
(一)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注销公司国税、地税登记证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果有未用完要先核销)。
(二)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和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可以同时办理。
(三)登报公告(登报后再去注销公司)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四)登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五)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第一百八十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