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通辽高速第合同段修筑便道需要山皮石,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给甲方供应合格山皮石。现协议如下:
1、山皮石供应点:标沿线施工便道以及标项目部附近。
2、平均运距:山皮石平均运距25Km。
3、供应数量:甲方需山皮石料1.3万方。
4、山皮石供应价格:54元/立方米。
5、价格(包括装卸费,运费及各类税金),税金由甲方代扣。
6、结算办法: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比重,乙方车辆由甲方地磅过磅,净重换算成体积。体积乘以各种山皮石料价格即为结算价格。
7、支付方式:每10天甲方为乙方付款一次。
8、双方责任和义务:
①乙方必须保证山皮石规格和质量要求,否则甲方拒绝接收,由乙方自行处理.
②由乙方负责装车,运输,卸车,开5@p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安全生产由乙方负全责.③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山皮石材料款的按时支付,否则乙方有权停供山皮石.
④甲、乙双方须派专人联络,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即时供应.
9、供料期限:
山皮石供料日期从签订协议开始,供料期间必须保证日供应量不小 800方。山皮石需在 年7月20日前将全部供应到位。
10、本协议书自甲、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供应山皮石结束之日失效。
11、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